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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03-23 17:57     (点击次数:)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切实提高我院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之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三)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接收各方广泛监督,切实维护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六)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的质量、效率和水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员:

职责:

1.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2.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按照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标准遴选命题教师、复试专家、助理及志愿服务等各类复试工作人员。

4.负责分组、分类、分角色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5.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6.提出本单位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7.按规定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信息的公开以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8.负责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和善后处理工作以及应急事件及时报告工作。

9.负责复试的考务工作,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各环节记录。负责做好复试录取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录取考生的材料保留到毕业离校为止,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

领导小组应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发挥领导、监督作用,坚持集体议事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个人行为,会议纪要等材料须存档保存。

(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长:

员:

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中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2.全程监督本学院、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调剂、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过程。

3.提供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4.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5.依规受理考生的申诉、举报、投诉等事宜,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有关招生行为的调查查处和移交。

(三)复试专家小组

1.人员组成

1体育学/运动训练

长:

员:(随机抽取)

监督员:

秘书:

摄像:

2)体育教学

长:

员:随机抽取)

监督员:

秘书:

摄像:

2.职责

1)负责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2)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分规则和评判标准。面试时,每位成员须尽责、公正、公平、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3)明确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过程中不做与复试无关和影响考生复试的事情,如使用手机、阅读书报、聊天等。

4)面试过程中,要安排人员引导候考。开考后,除复试小组成员和应试考生外,其余人员不准出入面试视频区。

5)将考生的面试情况和成绩详细记录汇总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以备查核。

6)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要求全画面录像,录音须与录像同步。

7秘书职责。复试秘书:线下会场准备、候考管理、考生身份验证、文档资料准备、复试情况记录等;

(四)英语面试组

考评教师:

监督员:

秘书:

摄像:

(五)思想政治考核小组

长:

员:

职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与考生线上面试形式,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2.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2.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3.负责出任复试小组秘书,并负责复试记录单、专家打分表、复试结果汇总等表格的整理、统计、上报及复试相关材料的存档。

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场地器材组

长:

员:

职责:布置考试场地、准备考试所需要的器材,专家集中面试会场布置,后勤服务等。

三、复试资格确定

(一)严格按照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复试分数线,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国家分数线(B类考生)。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要求:总分≥ 251分,单科(满分=100分)≥30 分,单科(满分>100分)≥45 分。

(三)一志愿考生体育学专业全部进入复试,体育硕士按照1:3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比例为1:1.5-1:3,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由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复试时间

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4日。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次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录取后若有剩余指标的,调剂考生进行第二批复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标准相同。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等参照学院具体安排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做好复试准备工作。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五、复试内容

(一)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测试、专业术科技术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等四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考试主要为了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具体科目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学院组织,不得补考

2)跨学科加试

对跨学科的考生进行加试,学校体育学和运动解剖学加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学院组织考试。

2.外语听说测试

外语听说测试以考官和考生交流形式,进行听、说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外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

3. 专业技术技能测试

考生任选一项专业术科专项进行测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术科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2023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技术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附后。

4. 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过程需全程录音或录像。

1)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力进行测试,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本专业领域发展潜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方面经历,治学态度、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另外,还可运用心理学的方法,测试考生研究能力倾向和兴趣。

对在职报考的考生,着重考察专业基础知识的扎实程度,了解相关的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水平,研究论文发表的情况和独立科研工作能力。

2)面试试题的命制

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组织考核试题命制。命题人员须用xlsx模板进行,命制题目:各专业综合面试题不少于50道【同时用四号楷体字A4打印纸打印试题,每个版面排版10道题,每道试题单独剪为一张小纸条并对折起来(有试题的一面在里面,不要将试题内容露出来)后放到信封内(信封上标明复试专业),在信封封口处密封并签字,备用】于复试面试前3天将命题电子档亲自交给各学院分管领导。

面试试题在启用前,属机密级材料,由各学院监督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保管,纸质面试试题开考前40分钟由督察组2人送达考场。

3)设置面试考场

综合面试考场由学院设置。面试考场由面试室、候考室、休息室三部分组成,室之间距离要适当应有醒目标志,并应张贴考场规则、招生声明

面试室内设主考席、考官席、记分员席、核分员席、监督员席、考生,且出明确标记。面试室内应有共同的计时钟。

面试室内必须舒适、整洁、宽敞、安静,光线和温度适宜,做好消毒,没有令人心烦意乱的噪声,创造一种宽松亲切的氛围,使考生能够在最小压力情况下回答问题,以尽可能地展示其才华和能力。

面试室内不能摆放水果等食品,必须将手机关机或设置为待机状态;考生综合面试过程中,包括考官在内任何人不能随便进出综合面试考场、接听电话;面试室设在办公室的,要将办公电话切断。

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事项

4)面试的程序

① 在面试开始前40分钟,由学院复试监督小组不少于2名复试监督人员一起将综合面试试题送达面试考场。在开考前,复试监督人员在所有考生和考官见证下,将各袋密封并有命题人员签字的试题袋开封后放入试题箱内。

考生凭复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迟到30分钟者作缺考处理

③ 面试

a.个人自述:主考官请考生自述个人经历(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学习工作经历、实绩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同时宣布时间不超过2分钟。

b.入场抽:主考官请考生从题箱内抽2道试题(特别专业可酌情增加)考生阅读后,选择其中1道进行回答。

c. 回答试题:主考官宣布答题时间,考生念题后回答。考生回答时,考官采取导入的方法逐步深入地向考生提问

d. 突发提问:考生答完规定试题后尚有时间,主考官可请评委临时提问

e. 考官打分:提问完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按《面试评分表》的内现场独立评分打分时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

f. 计分审核:主考官请计分员从考官手中收回《面试评分表》,计分员负责核计《面试评分表》后填写《成绩汇总表》。将从五位考官评出的综合面试得分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三位考官评出的面试得分相加平均,即为考生的各项平均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每个项目部分满分为100分。平均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处理。

g. 考生退场:主考官宣布“请考生退场”,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已面试结束的考生不要将面试内容告知等候面试的考生(最好将已面试完的考生与等候面试的考生隔离),退场后在候考室等待公布成绩,并通知下一名考生入场。

h.公布得分:为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在所有考生面试结束时,必须让每位考生知悉自己的面试最后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由核分员、监督员审核并签字。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和英语听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面试监督及违纪处理

3.面试监督及违纪处理

① 面试工作应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和巡视员的监督。

② 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漏试题和其他面试资料。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面试考官必须遵照有关回避规定,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面试工作

考生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报区招生考试院处理。

复试工作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必须实现复试全过程可再现、可追溯,影音资料至少保存3备查

)思想政治考核

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学院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等情况,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前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政审表(加盖部门印章)。

(三)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由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学院联合组织,采取网络测试方式,测试时长约为20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供复试参考使用。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由校医院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

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20%+外语听说测试×20%+综合面试×20%+技术技能成绩×40%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录取

(一)录取规则

每批次复试结束后,各学科(方向)根据不同招生计划考生(正常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总成绩分别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后,剩余的招生计划从调剂复试考生中择优录取。

1.相同学科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考生,分别在各自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

2)包含双少生在内的所有非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

2.依次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2)同为少数民族的或汉族的,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复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素质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4.录取时,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获奖情况、体育、艺术特长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1)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2)近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公开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过报考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近5年以来获得过专业比赛获奖、奖学金获奖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不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术科技术技能成绩外语听说测试成绩、其他加试科目成绩复试成绩任一项成绩未达60分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未按规定参加所有复试项目的。

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

5.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8.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录取资格无效。

10.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1.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2.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复试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2023324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地点通知以实际到考生本人的为准)

时间

内容

主要负责单位

3月20

公布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研究生院

3月22日左右

召开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培训会议

体健学院

3月23日前

学院报送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至研究生院备案审核

体健学院

3月23日前

学院报送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监督小组名单、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和各学科复试小组名单,以及各学科复试小组名单及面试地点、时间安排表等材料。

体健学院

3月24之前

学院发布有关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体健学院

3月24

学院向学校汇报复试准备情况

体健学院

3月2410:00

 

一志愿心理健康测试通过学校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体健学院

3月24日全天

考生报道(思源湖校区体育馆大厅)

体健学院

3月25日9:00-11:00

专业笔试(地点:体育教学专业明德楼407,运动训练、体育学明德楼408)

体健学院

3月25日14:00

英语听说测试(考试地点:体育馆二楼会议室),候考室(三楼东多媒体)

体健学院

3月25日19:00-21:00

跨考加试(体育馆:三楼西多媒体)

体健学院

3月26日8:00-12:00

综合面试(地点:明德楼:406、408,候考明德楼329);

体健学院

3月26日14:00开始

技能考核(西校区体育馆、田径场)

体健学院

3月27-28日

报送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汇总表

体健学院

、考生复试报名要求

(一)考生提交材料

复试报到时,学校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须配合进行;同时,考生须向招生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须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本科考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①须提供证明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身份的材料1份: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

②提供就读学校开具可如期毕业的证明或考生填写可如期毕业的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1份。

4.《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份(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

5.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原件须校级教务部门盖章,复印件须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综合能力学业证明材料(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

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1份(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

8.《拟录取承诺书》原件1份(亲笔手写签名)。

9.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1份。

特殊材料: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考生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还须核查:

1)应届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复印件1份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1份;《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仅适用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1份。

2)在职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复印件1份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1份;《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仅适用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考生)》;考生工作单位与考生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1份;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6个月)原件1份;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发放工资的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6个月)原件1份。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跨考考生提交二级运动员证书或者相应比赛证书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呈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考生在各专业规定复试时间内,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考生)、学位证书、《入伍批准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材料。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院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格审查复试资格,严把复试入口关。对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及时退回,考生应及时补充提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复试过程中须再次审核考生有关证件材料、核实身份;学科复试小组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或作弊行为。

十一、上交复试材料

(一)每场次考试结束后及时上交研究生院材料

1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汇总表。

2.各门加试科目的成绩单及考场记录单。

(二)考试后上交研究生院的材料

1.经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民族身份证明;

2.录取审批表,录取审批表上须注明建议录取类型、备取排名或不予录取。每专业可报适量备选录取的学生。

3.考生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1.复试为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环节,若考生在复试的任何一项考试过程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2.参加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违反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行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有违反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若是硕士研究生导师违反的,研究生院还将把违规情况上报校学位委员会,申请对其研究生导师资格进行相应的处理。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任何工作。

4.复试工作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包括笔试、阅卷、面试、外语听说测试、术科、加试等,必须实现复试全过程可再现、可追溯,音像资料学院至少保存年备查。

院级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成立院级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组,学院督导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2.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复试前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并确保畅通。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如对申诉结果不认可,可向学院纪委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学院对申述和投诉的答复。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

3.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纪委:0771-3267003(黄老师    电子信箱:368974414@qq.com

学院研招办:0771-3267006(唐老师)  电子邮箱:664869078@qq.com

、其他

1.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我校及招生学院将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院网页、各招生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广西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研究生院和学院负责解释。

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二〇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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